自學考試-考試須知
一、考試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。
二、 憑《準考證》和有效《二代身份證》參加考試。
三、考試入場,除2B鉛筆、書寫藍(黑)色字跡的鋼筆、圓珠筆或簽字筆、直尺、圓規、三角板、橡皮擦(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),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。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、修正等物品進入考場。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,計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??紙鰞炔坏米孕袀鬟f文具、用品等。
四、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《二代身份證》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??忌I到答題卡和試卷后,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(涂)姓名、準考證號、座位號等欄目。凡漏填、填錯或字跡不清的答卷、答題卡無效。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,可舉手詢問;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。
五、 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。
六、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30分鐘。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課程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,考試交卷簽名出場后不得再進考場續考,也不得再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。
七、請在試卷、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。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,不準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同一份試卷要求同一種類型、同一顏色的筆答題。
八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,不準喧嘩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、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、答題卡,不準將試卷、答卷、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試立即停止答卷,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,不準在考場逗留。
十、 如不遵守考場紀律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和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。